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招专业招生人数
- 添加时间 : 2025-03-17
- 作者: 橄榄老师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招总计划数为1950人,其中包含单列的退役军人计划10人。我校2025年单招招生专业共24个。本校2025年实际单招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开考。据统计,今年共有3000余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竞争学校1950个招生名额。
专业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 单招计划数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150 |
建筑工程技术 | 70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11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9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8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5 |
风力发电I程技术 | 90 |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 95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 |
光伏工程技术 | 7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90 |
软件技术 | 55 |
数字媒体技术 | 110 |
大数据技术 | 65 |
大数据与会计 | 60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50 |
业财数据应用与管理 | 140 |
电子商务 | 50 |
现代物流管理 | 55 |
旅游管理 | 10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60 |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退役军人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单招录取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以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依据进行专业组分组。
2.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3.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2.普通类考生。根据各类别计划总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类先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已录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录满,则根据该类别考生总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未录满专业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先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已录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录满,则根据该类别考生总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先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看数学,若分数相同,则再看外语。
退役军人末位同分的考生,按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综合素质单项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若分数相同,则看综合素质。
第三十条 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czzy-edu.com)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入围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一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可根据《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申请转专业。
第三十二条 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编入同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全日制脱产学习。
第三十三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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