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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单招专业招生人数

  • 添加时间 : 2025-03-17
  • 作者: 橄榄老师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单招总计划数为185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30人、其他社会人员50人、艺术体育特长生各22人。学校2025年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校在考试结束后,除商务英语、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专业外其它专业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商务英语、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专业以合格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认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方向)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单招招生专业

应急救援技术

消防救援技术

安全智能监测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建筑消防技术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与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技术与管理(爆破现场工程师)

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

矿山智能开采技术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安全技术与应用)

软件技术(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虛拟现实技术应用

大数据与会计

市场营销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人力资源管理

商务英语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单招专业招生人数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缺考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缺考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商务英语、消防救援技术和应急救援技术专业,以合格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合格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合格人数的计算公示列出以上专业各类别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3.艺术、体育特长生。具体规则详见《2025年艺术特长高职单招方案》和《2025年体育特长高职单招方案》。

4.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各专业各类别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底排序。退役军人考生同分排序规则为:部队立功受奖、军龄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社会人员同分排序规则为:按年龄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组织末位同分考生重新考试。

第三十条 学校将通过官网(http://zs.hnvist.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二条 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三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学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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