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招专业招生人数
- 添加时间 : 2025-03-17
- 作者: 橄榄老师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03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5人、体育特长生15人。学校2025年单招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学院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院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专业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 总计划数 | 单招计划数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00 | 210 |
机械设计 与制造 | 136 | 90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160 | 110 |
电梯工程技术 | 254 | 160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140 | 9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80 | 140 |
新能源装 备技术 | 120 | 70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120 | 7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20 | 80 |
智能控制技术 | 120 | 80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120 | 80 |
输配电 工程技术 | 120 | 7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00 | 130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150 | 110 |
汽车智能技术 | 120 | 81 |
大数据与会计 | 250 | 115 |
电子商务 | 250 | 170 |
现代物流管理 | 150 | 62 |
跨境电子商务 | 150 | 110 |
注:1.学院各专业均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
2.开设有校企合作订单班的专业,学生录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请到订单班培养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五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六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七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2.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特长生考生的人数不超过2人。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八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
第一类考生:按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即文化素质测试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二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三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四类考生:按专项特长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列。
第二十九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院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不合格标准是: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条 我院将通过官网(http://hndqzyjsxy.zs.bysjy.com.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院相关文件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二条 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后,我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三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院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院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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